| 民众为何不满北航事件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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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zsw.com 2004-10-20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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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航广西招生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布,主要当事人庞宏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留党察看2年、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该处理结果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短时间内就有了几千条的评论跟帖,网友普遍认为这种处理结果实在太轻,难服人心。不少人更是明确指出,党纪行政处分岂能取代刑事法律处分。笔者认为,民众的不满,关键在于该处理结果违背和践踏了我国现有的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无法符合人们对法律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心理预期。
实际上,北航招生事情本身的法律性质是较为清楚的——庞宏冰等人至少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他们采取的是以不交10万元“录取费”就不给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迫使考生家长交出财物,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数额方面,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然而,令人不解和不满的是,面对这种民众和媒体普遍关注、影响非常恶劣的案件,检察院、纪委等部门竟然没有全面、深入地介入调查,庞宏冰等人最后竟然是由北航自己以党纪行政处分的内部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处理结果非常容易让民众认为此前一些社会舆论所说的“学校背景”和“非个人行为”有着现实基础——如果校方没有事先知晓和同意,不存在某些偏袒和纵容,肯定就不会有今天这种大事化小的内部处理。而这就必然让民众有所担忧——我国高等院校招生真的是黑幕重重;而让人惶恐的是,今后高校的招生正义又由谁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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