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中国成长型大学—独立学院峰会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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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jzsw.com 2005-5-12
城院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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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2:30开始听取各小组联系人的讨论情况汇报,听完已是一点半,在短短二个多小时里要做这样一个总结,难度很大,压力也很大。现在听了各小组代表的发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薛司长的讲话后,觉得压力小一点了。 我想讲三点:一是我们会议的目的是否达到,二是形成一个纪要,三是会议的意义。我们的会议研讨了试办独立学院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了专家的报告,提高了认识水平,形成了一些共识,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并将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表上报教育部。这次会议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进一步重视和信任。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促进独立学院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这个任务可以说已完成一半,还将完成一半多。教育部的领导也希望我们多研究问题,多反映问题,多提出意见,上下是一致的,这个一定会通过我们的后续工作达到。 由于独立学院模式不一,历史长短不一,所以地区差别很大,经验、问题、看法、建议也有多样性。纪要在目前拿出来有难度,也不慎重。因此只能作一个大框架,在今天这个会上讲一下纪要的框架。大致是否认可。我们整理出来以后会尽快将征求意见移传给大家,请大家提意见,确定后上报教育部。 纪要的框架 一、试办独立学院的意义 1、独立学院是优质本科教育量的补充,独立学院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正如有代表所讲,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助推器。根据《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的报告》预测,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将达到3300万人的总规模。即在现有1600万人的基础上再增加1700万人。假设本科招生保持现在40%的比例不变,届时本科生总量将比目前净增加680万人,即需要在现有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再增加680所万人本科大学,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新发展中,独立学院将承担给三分之一的本科教育任务。 2、不但如此,独立学院还是本科教育类型的补充。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均不同于传统普通高校,而根据学生特点,提出了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办学目标,这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类型的重要补充。 (三)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模式新机制,对原有高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造成了冲击,推动了高教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说是体制创新的孵化器。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进一步规范,同时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创新,希望能够给独立学院的发展留有足够空间,教育部8号文件提出了“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方针,在规范中发展,发展中规范的原则,这是非常必要的。 二、独立学院的法制环境建设问题 1、明确提高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现在独立学院没有单独的系列,而归入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在开会时也坐在高职院校后面,希望根据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及以后的重要作用,单独设一个系列,在中国高等教育大家庭中早日有与公办高校、其它民办高校等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一页。作为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教学等日常运行经费固然可采取多元化筹资解决,不会增加财政支出。但是在申请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教育研究课题等方面应与其它高校有平等的参与权。在独立学院就学学生也应有与其它高校一样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 2、依法办学,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和发展 3、规范办学者的责权利,希望教育部能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法规。 4、国家也要进一步理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办教育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依据。独立学院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在探索成长的过程。各学院与企业投资者、母体学校、政府的关系各不相同、融资渠道互异,呈现了模式多样化的态势。在规范过程中不宜一刀切,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来管理。按市场机制运行的新生事物,法律的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要给独立学院在体制和机制创新、专业设置等方面留下足够的空间。独立学院不同于传统的普通高校,用传统普通高校的教育评估体制来衡量独立学院是不合实际的。教育部应尽快启动对独立学院评估招标体制的研究。 三、独立学院发展中要处理好的几个外部关系 一是办学者与投资者的关系。这也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规模效益与质量的关系。投资者的进入为办学迅速积累体制外资源提供了可能,但是由于价值取向存在差异,经济利益和教育质量的追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如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何规范投资回报、如何明晰产权、如何划清投资者与办学者的权力范围,非常关键。 二是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的关系。有代表指出“独立是相对的,依托是绝对的”。依托可以保证办学的高起点和高质量,但是依托并不是无偿占用。独立学院既有母体学校的基因,又不能克隆,要在教学要求、教学考试、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做到针对学生因材施教。我们城市学院的体会是依托而不是依赖,在学科建设上是“让开大路,占领二厢”,引进重要的人才,开展应用性的科研工作。现在有些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干涉较多,从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甚至教材的选用都要管。事实上,只有赋予独立学院以办学自主权,独立学院才能健康发展,办出特色。要认真研究独立学院完成历史使命的回归,也即独立学院的最终走向问题,那就要有特色,要有明确定位。 三是投资者与母体的关系。由于融资渠道在各地难易不同,投资方与母体校方的关系也模式不一,现在有一些独立学院的投资者就是母体或母体下属的企业,有的只是找了个挂名企业而运作还是母体,而有一些独立学院则母体只投入无形资产,并不介入具体办学过程。这里存在法人代表、董事长的人选,以及产权关系等问题。会议认为要处理好上述三重关系,必须明确申办者(母体学校)、合作者(投资者)、办学者(独立学院)是三个平等的民事主体,进一步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独立学院的办学自主权,以三个结合解决好三个关系。 四、独立学院发展中要处理好的内部关系—上水平与创特色 上水平与创特色是独立学院能否自立于高校之林的问题。上水平指的是独立学院要努力达到本科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努力上水平,也即在录取投档分、录取平均分、参加等级通过率、学科竞赛获奖、就业率(考研、出国、公务员)、起薪点等等公共可比的、社会公认的重要教育质量指标上抓出成效。创特色是指独立学院要有明确的定位,适应市场需求的培养目标。要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认为独立学院要做好“四字”文章:一是“优”,充分利用母体学校的教育资源,创新机制,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二是“独”,就是规范,通过取消校中校、一校二制等不规范行为,真正实现相对独立的办学,同时要在制度上保证独立学院的办学自主权。现在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受到母体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很大限制,并不能良好地实现按社会市场需求培养适用人才的目标,要有一定的自主权才有可能办出特色。三是“民”,就是民办机制,坚持民办机制,采用办学成本合理分担、办学资金多渠道筹措是独立学院的活力。独立学院不用财政钱或少用财政钱,并不意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中政府没有任何责任,政府如能以专项资助、科研奖励等形式对独立学院的办学进行支持和引导,客观上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四是“特”,现在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不应是对母体的克隆,克隆母体充其量只能是同类产品的二等品。要在教学计划、培养环节、课程设置上进行创新,可采取分类培养、分层教学的方法,做到因材施教。专业设置要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可采取产学研合作、订单式培养、预就业等举措培养出真正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 试办独立学院不是开小店,借间教室、聘几个教师、招几个学生,克隆已成熟的教学模式就可以。独立学院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专职为主”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队伍的重要性和责任心是兼职教师无法替代的。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要视财力与依托母体的模式而定。兼职教师过多则教学质量没有保证,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激励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大家认为在兼职教学队伍中,聘用刚退休的教师是一种较好的重要力量,水平、经验、规范、精力、敬业精神都不错,但母体来的教师和外聘的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都有一个适应学生特点进行调整的问题。 六、独立学院的学生特点及对学生的管理与培养 大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特点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三本线上录取到的独立学院学生与一本和二本的学生相比,综合素质并不差,他们的优点是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缺点是基础不扎实,自制能力、学习的动力和自觉性不够。因此,怎么用创新的理念方法,调动多方面力量管理学生是一个重要课题。如果用传统的方法标尺来管理,永远是三本生的水平。学生管理要创新理念,改进方法,以激励和引导为主,利用社会、家长、学校三支队伍的力量进行综合管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作用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利用严格的制度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学生的培养要扬长补短,加强基础学习能力、应用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培养,使其成为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本次峰会的意义 这次峰会是全国各独立学院增进友谊,加强合作,深化交流,共谋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可以说是全国独立学院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作为第一次全国独立学院的第一次盛会,成功展示了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果,交流了办学经验,并以一个集体向社会、政府发出了声音,加深了社会对独立学院的了解,必将引起社会和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和信任,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促进独立学院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会议的规模、影响及成果的丰富都远远超出了我们预先的估计。会议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有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求是杂志等10家中央新闻媒体,《大公报》等2家香港媒体,文汇报、浙江卫视等30家省市媒体对峰会进行了报道,先后发稿120多篇。 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经常性的协作组织,作为交流工作信息,开展教育协作,加强宣传公关,争取社会支持的平台,通过定期召开峰会以及招生、学生工作、就业、师资、管理等专项工作协作会议形式开展合作交流,并在时机成熟时成立研究会、理事会、学会等紧密型组织,包括可以争取筹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将牵头组织此项工作,具体的组织名称也可以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 在会上,与会学校踊跃要求举办明年峰会,因此会议决定实行申办制,由相关单位向本届峰会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因此秘书处将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洽商后确定明年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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