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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约尔把管理看作一组普遍的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是一种有别于会计、财务、生产、分销和其他典型生意职能的一种功能。他强调指出,管理是工商企业、政府甚至家庭中所有涉及人的管理的一种共同活动。而且,他提出了著名的14条管理原则,在大学和学校中被广泛传授。
第1条:工作分工。这条原则与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原则是一致的。专业化通过使雇员们的工作更有效率,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成果。
第2条:职权。总经理必须有命令下级的权力,职权赋予总经理的就是这种权力。但是,责任应当是权力的孪生物,凡行使职权的地方,就应当建立责任。
第3条:纪律。雇员必须遵守和尊重统治的原则,良好的纪律是有效的领导者造就的。对总经理与工人关系的清楚认识关系到组织的规则。明智地运用惩罚以对付违反规则的 行为。
第4条:统一指挥。每一个雇员应当只接受来自一位上级的命令。
第5条:统一领导。每一组具有同一目标的组织活动,应当在一位总经理和一个计划的指导下进行。
第6条: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任何雇员个人或雇员群体的利益,不应当置于组织的整体利益之上。
第7条:报酬。对工作人员个人的服务必须付给公平的工资。
第8条:集中。集中是指下级参与决策制定的程度。决策制定是集中(集中于管理当局)或是分散(分散给下级),只是一个适当程度的问题,管理当局的任务是找到在每一种情况下最适合的集中程度。
第9条:等级链。从高层管理到低层管理的直线职权代表了一个等级链,信息应当按照等级链传递,但是,如果遵循等级链会导致信息传递的延迟,则可以允许横向交流,条件是所有当事人同意和通知各自的上级。
第10条:秩序。人员和物料应当在恰当的时候处在恰当的位置上。
第11条:公平。总经理应当和蔼地公平地对待下级。
第12条:人员的稳定。雇员的高流动率是低效率的,管理当局应当提供有规则的人事计划,并保证有合适的人选接替职务的空缺。
第13条:首创精神。允许雇员发起和实施他们的计划将会调动他们的极大热情。
第14条:团队精神。鼓励团队精神将会在组织中建立起和谐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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