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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本报报道了华工网络教育学院被曝光乱收费之后(请参阅本报昨日A07版),华工校方昨日作出明确回应,表示国家发改委关于华工网络学院超标准收费的检查情况属实,网络教育学院将对2002级学生多收的学费全部退还学生,学校已要求各部门立即重新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检查各项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向媒体公开曝光华工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违反规定超标准向2002级计算机、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多收取学费218万元,华工学校方面表示,经过调查,网络教育学院多收费的情况属实。
华工校方表示,网络教育学院在2002年招收学分制教学的全日制学生,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2】314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每学分最高不超过200元。2003年5月14号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61号文件精神规定“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继续执行314号文件收费标准。2003年12月4日,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325号文件发布,规定从2004年1月1日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但是华工网络学院继续延用了“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标准,对2002级计算机和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学生进行了超标准收费。
华工方面表示,网络教育学院缺乏工作责任心和对上级文件精神理解上出现偏差,导致了重大工作失误。目前华工学校党委已要求全校各部门立即重新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检查各项收费标准,并将多收取的218万元学费退还给2002级计算机和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学生。
据悉,网络教育学院是该校与企业合办,建设和教学经费完全自筹的,以开展现代远程教育为目的的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自2003年后已不再招收脱产学生。
学校表示,欢迎国家机关各部委对该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和媒体对该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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