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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层次 |
说明 |
主持与播音 (公关礼仪方向) |
40 |
三年 |
高职(民办) |
专业成绩承认浙江传媒学院组织的主持与播音、主持与播音艺术(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英汉双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 |
| 编导 |
40 |
三年 |
高职(民办) |
专业成绩承认浙江传媒学院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 |
| 摄影摄像技术 |
40 |
三年 |
高职(民办) |
专业成绩承认浙江传媒学院摄影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成绩 |
| 人物形象设计 |
40 |
三年 |
高职(民办) |
只招参加浙江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
| 商务英语 |
40 |
三年 |
高职(民办) |
文理兼招 |
注:共招收5个专业,共200人。
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方向)、编导、摄影摄像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承认浙江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二)文史、理工类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本着“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9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